深圳自信知识产权事务所,旨在开展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版权登记,软件著作权登记,外国商标申请等知识产权代理服务。在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指导下进一步促进深圳市知识产权服务,为权利人申报商标、版权提供便捷快速服务通道。
1、简要说明:
商标异议答辩是指商标申请人在商标申请通过初审后进入商标公告期的商标,在3个月的公告期内,其他权利人或自然人对本商标提出了异议,为了保障商标申请的成功注册,针对其异议理由作出的答辩理由。
2、商标异议答辩办事流程:
1、签订《商标委托代理协议》;
2、撰写异议答辩理由,收集提供证据材料;
3、向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异议答辩申请资料;
3、商标异议答辩所需资料清单:
1、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企业申请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个人申请时,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以及以该个人为负责人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一份);
2、企业情况介绍;
3、已拥有注册商标情况,包括国内及国外的注册;
4、对已注册商标和本次被异议商标的广告宣传情况,以及品牌发展规划;
5、多年来荣获的荣誉证书情况;
6、外设的分支机构情况;
7、已拥有商标的产品照片,以及销售情况。
8、针对被异议商标(提出异议的理由)进行反述的异议答辩理由,主要描述与在先注册的商标与被异议商标在相同或近似商品或服务上不存在相同或近似的情况,或者是被异议商标没有违反《商标法》的禁用条款的说明。
4、商标异议答辩申请进展流程:
1、提交申请后一个月左右,国家商标局发出《商标异议答辩受理通知书》;
2、18个月左右,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异议注册申请,并发出《商标异议裁定书》;
3、同时,可以在商标局官方网站查询到异议裁定结果。
异议当事人中任何一方对异议裁定结果不服的可以提出异议复审,对异议复审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异议人自收到商标异议书副本三十天内答辩,被异议人限期不答辩的,不影响商标局的异议裁定。商标局异议裁定成立的,被异议商标不予核准注册。商标局异议裁定不成立的,被异议商标予以核准注册。特别注意:异议期限为被异议商标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答辩期限为被异议人收到异议书副本三十天内。
5、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三十三条 对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做出裁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裁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
1、商标异议答辩费用:
答:异议答辩费用¥4000元。
2、异议答辩后,商标就可以顺利通过了吗?
答:不一定。一般,即然商标通过了进10个月的实质审核,只要异议方的异议理由不充分,不符号商标法审查法,商标申请人提出异议答辩,成功获取商标专用权的机率是很大的。因为,异议也存在恶意异议的情况,通过恶意异议,阻碍或拖延申请人获取商标所有权。
3、异议答辩时间:
答:提交异议答辩后,约一个月左右,商标局受理并审理,异议裁定结果,总时间一般要1年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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