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登记
版权登记涉及著作权法第三条所列的作品,如文字作品、口述作品、美术摄影作品、影视作品、音乐作品,录像作品、工程和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等。版权登记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版权又称为著作权,根据自愿原则,对下列作品进行著作权登记:软件著作权[1] ;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版权登记需要的资料:
一、企业名义申请需要提供: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2,作品创作说明
3,作品名称及作品样本
4,
委托书(盖公章)
二、个人名义申请是提供:
1,身份证复印件(签名)
2,作品创作说明
3,作品名称及作品样本
4,
委托书(盖公章)
哪些作品不能申请登记?
(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2)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3)时事新闻;
(4)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5)超过保护期限的作品
美术作品著作权登记费用:800元/件
文字作品著作权登记费用:800元/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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