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 3 月 31 日,苹果与三星将准备在美国进行第二轮的庭审。但是法院要求他们在这个日期前至少能有和解的进展。苹果与三星的和解谈何容易,最大的障碍来自于苹果的强硬。威锋网 1 月 21 日讯,援引专利网站记者弗洛里安·穆勒的报道,苹果要求与三星的任何和解条款必须加上“禁止抄袭”的规定,即禁止三星抄袭苹果的设计,若无此条款则免谈。这一条款也曾出现在苹果和HTC 2012 年 11 月和解协议当中。
上周,苹果首席知识产权法律顾问 B.J. Watrous 在美国加州北区法院上声明,苹果与三星的和解谈判始终包含禁止三星抄袭苹果设计和需获得授权许可这两项条款。但是三星在提交给法庭的文件中失实地声称苹果提出的和解条件不包括此条款。更尴尬的是,苹果并无意向三星提供完全无限制的授权。
苹果在与三星的专利战中赢得了第一轮官司,但法官还是驳回了苹果提出的三星侵权产品禁售令。苹果向联邦巡回法院提起上诉。自法官的三星侵权判决书生效起已经将近一年半,苹果仍在等待禁售令请求的审理。苹果提交给法院的文件指出,三星的法律政策是用尽一切办法拖延时间,包括提交一千多页的法律文件。
在美国很难赢得对侵权产品的永久禁售令,不过苹果仍没有放弃希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