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深圳大学知识产权实务高级研修班第八期招生简章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个人: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深圳大学联合共建知识产权学院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现将《深圳大学知识产权实务高级研修班第八期招生简章》(见附件)予以转发,请符合条件并有相关需要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向深圳大学报名(深圳大学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755-26534171)。详情请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大学知识产权实务高级研修班第八期招生简章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7日
相关附件
第八期深圳大学知识产权实务高级研修班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知识产权专门人才的需求,提高在职人员知识产权业务素质,为知识产权行业培养德才兼备、高层次的专门型、实务型人才,推动深圳市乃至广东省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
二、办学优势
(一)品牌优势
1.专业人才培养经验丰富。2007年开始我校在经济法硕士点中招收和培养知识产权法方向硕士研究生;2012年我校正式获得独立的知识产权法二级学科硕士点,并从2013年开始招生;2013年开始,曾依托教育部深圳大学经济特区研究中心博士点招收博士研究生和博士后研究人员;2013年3月开办知识产权实务高级研修班,目前已开办七期;
2.建成国家、省部级学科基地,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司法实践。2017年12月,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同意设立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广东)基地的批复》(国知发人函字[2017]298号),成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广东设立的“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广东)基地”;2011年4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设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理论研究基地的决定》(法办[2011]87号),曾成为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在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深圳大学的五所“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理论研究基地”之一,也是华南地区和广东省唯一的该类基地;2012年成为广东省知识产权培训基地,为省内六个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基地之一;
3.人才培养特色鲜明。2010年成立深圳大学和深圳市市场监管局(深圳市知识产权局)合作共建的“深圳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并由中兴、华为、腾讯、比亚迪、迈瑞等高科技企业作为理事成员单位参加管理,招收和培养市场急需的知识产权专门人才;
4.教育合作资源丰富。知识产权学院曾与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澳门科技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等诸多国内著名高校进行广泛的学术交流合作,也与众多国外知名大学建立了学术联系,致力于成为经济特区研究领域的重要国际学术、实践交流平台。
(二)权威师资
授课教师均为全国及深圳本地知识产权学术研究、司法、行政、企业、中介机构中知名的理论和实务专家,师资力量雄厚。校外专家学者由知识产权学院邀请,向其颁发知识产权学院“特聘教授/特聘专家”证书。
(三)特色服务
可使用深圳大学图书馆;共享知识产权学院丰富的教学资源、学术资源、校友资源。
三、报名条件及录取事项
1.报名人员须为深圳在职人员;
2.录取审查:深圳大学知识产权学院会同专家共同进行录取终审(面试);
3.正式录取及学费收取:凡审查合格者,发缴费通知,学校依据缴费情况发出正式录取通知。
特别提醒:大专学历,可报名参加研修班学习,但结业后不能申请硕士学位。
四、学习年限及收费
1.学习年限两年,2021年5月-2023年1月,按规定学时面授,每周末上课一天,黄金周、小长假、学校寒暑假期间不安排授课;
2.学费:深圳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理事长和副理事长单位5个名额、常务理事单位4个名额、理事单位3个名额,按照规定收费。非理事单位学员,费用为45000元(两年学费)+8000元(硕士论文答辩费)=53000元。学费须开学前一次性缴清,答辩费须申请论文开题前缴清。
特别提醒:该招生简章会通过理事会发送给理事单位,请向所在单位确认是否为深圳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理事单位,请不必来电确认。
五、课程设置
序号 |
开设课程 |
学分 |
学期 |
考核方式 |
1 |
民法学 |
2 |
一 |
考试 |
2 |
刑法学 |
2 |
一 |
考试 |
3 |
民事诉讼法学 |
1 |
一 |
考试 |
4 |
刑事诉讼法学 |
1 |
一 |
考试 |
5 |
专利法 |
3 |
一 |
考试 |
6 |
商标法 |
3 |
一 |
考试 |
7 |
著作权法 |
3 |
二 |
考试 |
8 |
商事仲裁及案例研究 |
1 |
二 |
考试或考查 |
9 |
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反不正当竞争法 |
2 |
二 |
考试 |
10 |
专利审查指南 |
2 |
二 |
考试或考查 |
11 |
商标审查指南 |
2 |
二 |
考试或考查 |
12 |
知识产权保护 |
2 |
三 |
考试或考查 |
13 |
企业知识产权战略 |
2 |
三 |
考试或考查 |
14 |
国际贸易与知识产权 |
2 |
三 |
考试或考查 |
15 |
知识产权经典案例解读 |
1 |
三 |
考试或考查 |
16 |
知识产权运营 |
2 |
四 |
考试或考查 |
17 |
专利文献检索、撰写与分析 |
1 |
四 |
考试或考查 |
18 |
知识产权政策解读 |
2 |
四 |
考试或考查 |
19 |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与知识产权 |
1 |
四 |
考试或考查 |
备注:共35学分 |
六、结业及学位申请
1.学员按专业培养计划完成课程学习,修满35学分,考试成绩须平均达75分(含75分),发给深圳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知识产权实务高级研修班结业证书。
2.法学硕士学位申请条件:
A.修满规定学分且课程考试达到规定要求,获得深圳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知识产权实务高级研修班结业证书;
B.学士学位已满三年并通过全国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语统一考试与法学综合课考试;
C.发表或出版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至少一篇;
D.通过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硕士学位论文答辩通过。
满足以上4个条件,可申请深圳大学法学硕士学位。
七、报名及咨询方式
报名方式:致电刘老师0755-26534171进行咨询。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4月13日17:00。
报名截止后,通过报名的学员,会有专门工作人员电话通知面试。面试时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表及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核验原件。
深圳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二○二一年四月七日
深圳大学二○二一年知识产权实务高级课程研修班
报 名 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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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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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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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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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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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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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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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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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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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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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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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加盖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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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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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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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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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详细地址 |
(如录取,此地址用于收取录取通证书,请按照姓名+电话+收件地址的格式进行编写。内部使用不会外传。填写时请删除红色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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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学习和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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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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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介绍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学习、工作经历及在本研修班的进修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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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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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